(九)建立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
以改革和完善现行考核评估方式方法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改革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改进评估方法,以加强行风建设和完善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群众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为主的社会监督机制为重点,构筑好综合性的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完善提高,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十)建立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以确保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基层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法律法规优先优惠政策兑现为目标,以政府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机制。
(十一)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按照“建章立制、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把计划生育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内容,形成党支部、村委会、村计划生育管理小组、诚信计生管理小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特别要发挥村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按照居住相近、活动方便的原则,设立协会小组。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四生”优质服务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发展群众少生快富的计生“三结合”项目,帮助育龄妇女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积极推进生殖健康特别是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与服务、预防艾滋病项目,进一步提升协会整体工作水平。引导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参与基层协会工作,为社区群众和家庭提供服务。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企业计生协会,做好流动人员计生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推动村(居)民自治机制和诚信计生和谐发展。
(十二)继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整合部门资源,成立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构,出台在就业、教育、就医等领域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配套政策。
(十三)深入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人口办科技〔2011〕7号)和《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口〔2010〕9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三亚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启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启动国家、省确定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地中海贫血孕前预防等工作,让人口计生惠及民生,造福社会。
(十四)创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孕情管理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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