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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五)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按国家、省关于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设新的市计生服务中心大楼。
  (十六)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三发〔2010〕3号)的要求,村民小组各招聘一名计划生育员。
  三、时间安排
  (一)出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镇、农场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大力度,深化改革。2011年底,各区、镇、农场和市直人口计生责任单位要按照改革的目标和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深化各项改革。
  (三)评估验收。2012年底,按照改革的目标和内容进行全面评估验收,确保各项改革内容、目标和措施全面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尽快制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二)强化队伍建设。改革和完善用人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选派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人口计生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确保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并随经济发展逐年提高投入总体水平。加强对人口计生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四)落实责任,抓好评估。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领导负责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兑现奖惩规定,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配套联动,整体推进。各区、镇、农场和市直相关单位的综合改革,要从育龄妇女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影响全局和制约长远发展的关键环节做起,突出本地特色,积极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改革由单项向综合、由局部创新向整体提高发展。
  (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支持改革,形成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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