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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1]228号)

  (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市农业局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要在市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市农业局及区镇两级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五、工作步骤
  整个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开展试点工作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在育才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以下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均不含育才镇)。此外,育才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二)清查摸底登记阶段(2012年1月至3月)。各区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到村到户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核定面积,全面登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造册,作为登记的依据。通过调查摸底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
  (三)开展经营权变更、注销和确权颁证阶段(2012年4月至9月)。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要按核实张榜公布后的地块数量、面积、等级、四至及基本农田情况填写登记簿、登记表和经营权证书。并根据承包地的变动情况进行变更、注销登记;对换发补发证书工作中已“五到户”的,进一步核实承包地的变动情况,并根据要求进行变更、注销登记。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各区镇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清理登记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归档汇总。归档汇总资料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进行整理存档,同时,将汇总资料报市农业局备案。在试点区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市农业局组成抽查验收工作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清理登记工作进行抽查。凡抽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或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令进行整改。各区镇要及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总结上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领导小组,同时做好各种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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