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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年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
建筑应用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我市2011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任务,现将《2011年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任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2011年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
任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管理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任务的通知》、《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按时完成国家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任务的基础上,切实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11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太阳能热水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为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建造低碳建筑,发展低碳经济,推进海南生态省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市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做为一件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利用各种资源,力争在今年内完成省政府予以我市200万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允山(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铁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钟 景(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 锐(市住建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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