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联合整治未注册民办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联合整治未注册民办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三亚市联合整治未注册民办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市幼儿园管理,确保在园师生人身安全,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琼教〔2011〕31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未注册幼儿园联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第一类:坚决取缔安全隐患严重、管理混乱的幼儿园。
对37所房屋建筑、消防和饮食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条件、办园者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差的民办幼儿园,由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法采取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被关停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分置工作和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第二类:严格督促具备整改条件的幼儿园限期整改。
对66所符合办学注册基本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注册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6-12个月内),逾期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容丽萍(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兴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龚玮丹(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吴清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祉壮(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维杰(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叶春海(市消防局副局长)
邓少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黄良生(市物价局副局长)
蒋斯乔(三亚晨报副总编辑)
杨 宁(三亚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梁 浩(河东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科主任)
王树清(河西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新华(吉阳镇政府副镇长)
刘琼龙(海棠湾镇政府常务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