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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重点任务

  (四)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省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推进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为种子企业提供科技支撑。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加大对生物育种产业的扶持力度。

  (五)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加强高等院校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学资源,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为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六)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积极推进构建一批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引导和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力争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基本实现“事企脱钩”。

  (七)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通过市场机制优化和调整企业布局,提高行业集中度,推进种子产业化进程,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八)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建立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统筹农业项目,加大对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条件;鼓励和支持种子企业采取土地流转、与制种合作社联合协作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增强种子生产能力。

  (九)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在现有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建立省县两级种子储备体系,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省级重点储备短生育期和大宗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兼顾市场调剂;县级储备要因地制宜,重点用于保障灾后生产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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