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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1)及时发现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史等),推算预产期。进行体格检查(包括身长、体重、血压、妇科检查)。
  (2)辅助检查:
  (1)常规检查项目:血、尿、白带常规,乙肝两对半,HIV ,RPR。
  (2)建议检查:ABO、Rh血型、肝功能(ALT、AST),心电图。
  (3)筛查高危妊娠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尽早发现妊娠合并症,及时治疗。对患严重疾病,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4)孕妇遇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应告之到具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
  (5)宣传优生知识,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预防先天畸形;进行早孕生理特点及早孕卫生知识的宣教。
  2、孕中期(孕12~28周)。
  (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常规产前检查(包括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浮肿),绘制妊娠图,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行骨盆外测量。
  (2)辅助检查
  ①孕15~20周知情选择: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筛查。
  ②孕16~24周建议B超筛查胎儿结构畸形。
  ③孕24~28周建议糖尿病筛查。
  ④根据需要复查血色素、尿蛋白。
  (3)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进行评分及专案管理,必要时转诊。
  (4)进行孕期卫生、营养知识及心理卫生指导,预防胎儿生长受限或巨大儿。
  3、孕晚期(孕28周后)。
  (1)常规产前检查,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防治各种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
  (2)辅助检查:复查血、尿常规、血型,必要时复查肝功能、肾功能,B超及胎儿监护。
  (3)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进行评分及专案管理,必要时转诊。
  (4)进行家庭自我监护(数胎动)指导;宣传分娩知识及母乳喂养知识。
  (5)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
  (三)产时保健
  要求住院分娩,严格执行接生常规,认真做到“五防一加强”:防滞产、防出血、防窒息、防产伤、防感染,加强监护。
  1、严密观察产程,正确使用并绘制产程图,及早发现和处理难产;基层接产单位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早护送转诊至上级医院。
  2、正确处理产程,严格无菌操作,保护会阴,避免产伤,预防新生儿窒息,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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