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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3、提倡自然分娩,掌握剖宫产、阴道助产和会阴切开指征。
  4、预防产后出血,准确测量、记录出血量,产后应在产房观察2小时。
  5、严格执行产科危急重症抢救常规、流程及抢救制度。
  (四) 新生儿保健
  1、进行新生儿Apgar评分,评分7分及以下者重点监护。
  2、加强管理,注意新生儿保暖,防止新生儿窒息。
  3、实行母婴同室,指导母乳喂养,坚持“三早”:产后半小时内开奶-早开奶、早接触、早吸吮。
  4、母婴同室有儿科医生负责,儿科医生应进产房协助抢救高危新生儿。
  5、做好对母亲护理新生儿知识的宣传,指导科学育儿。
  (五) 产褥期保健
  1、分娩后按规定时间对新生儿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
  2、出院后7天内、产后14、28天各产后访视一次,如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产后42天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3、产后访视内容:
  (1)产妇: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测体温、血压,检查乳房、子宫复旧、恶露量及性状、会阴或腹部切口,发现异常情况动员及时就诊。
  (2)新生儿:测体温、体重,观察新生儿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和大小便等情况,注意有无畸形、黄疸、脐部感染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就诊。
  4、进行产褥期母乳喂养、卫生、营养、心理和科学育儿指导。
  5、产后42天检查:
  (1)一般健康情况、血压、浮肿、乳房、乳头等。必要时查尿蛋白。
  (2)妇科检查:外阴、阴道、伤口愈合、宫颈、子宫复旧情况。
  (3)婴儿检查:观察婴儿面色、精神、吸吮、哭声等情况,了解营养、发育状况。全身体格检查,必要时测体温和作实验室检查。
  (六) 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对高危孕妇要动员提前住院待产,对有转诊指征和基层医院不能处理的难产,要及时送到上级医院住院分娩,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要达到100%,通过管好高危妊娠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1、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高危孕妇应评分、登记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应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出高危标志,每次产前检查应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并预约复查时间。同时,填写《高危孕妇管理登记本》,定期检查高危孕妇诊疗情况,发现未按预约时间复诊的应追访,必要时可通知孕产妇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踪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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