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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合理喂养和营养膳食:开展儿童营养的咨询指导,进行多种形式儿童营养保健知识的健康教育。大力推行母乳喂养,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喂养方法,合理添加辅食。
  3、疾病预防:开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及体弱儿(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早产儿、低体重儿等)专案管理,做好儿童常见营养、感染、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指导家长对婴幼儿进行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
  4、做好五官保健:开展儿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等五官保健服务。
  5、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监测与促进:定期进行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监测及评价。通过定期监测,评价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状况,早期发现智力落后、脑性瘫痪等神经心理发育异常,必要时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断矫治。指导家长结合日常生活为婴幼儿提供丰富、适宜的信息刺激和感知觉训练,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和行为习惯,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6、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加强安全知识宣传,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7、计划免疫:做好计划免疫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8、逐步开展儿童保健新技术和新业务:开展营养评估咨询指导、儿童心理行为测评和训练、儿童肥胖干预等业务。
  三、儿童系统管理运转程序
  (一)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及建册: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调查、收集辖区内新生儿出生信息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及填写《四川省0-3岁儿童系统管理登记册》、《四川省0-6岁儿童花名册》,督促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城区儿童系统保健工作,应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划片管理。
  (二)管理网络及运转: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妇幼保健院为儿童系统管理的运转中心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各区市县妇幼保健院为儿童系统管理运转单位。
  四、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业务指导机构
  1、负责辖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技术指导及培训。
  2、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定期召开辖区妇幼保健人员例会。
  3、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和主要指标进展情况,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分析、反馈及网络化管理,指导基层及时、准确地完成儿童保健信息录入和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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