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理念,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法治意识,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 深入学习宣传促进 “四化两型” 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全省“四化两型” 建设,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有资产监管、 财税金融投资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农村金融制度、 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管理、 环境生态保护、 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促进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实施人才战略、 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促进创新型湖南建设; 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 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 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学习宣传就业促进、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 食品药品安全、 抗灾救灾、 公共卫生、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学习宣传婚姻家庭和维护妇女、 未成年人、 老年人、 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增强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 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 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社会管理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稳定、 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 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学习宣传诉讼、 仲裁、 信访、 投诉、 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 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表达诉求,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学习宣传新闻出版、 广播影视、 文化文艺、 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学习宣传基层民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 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与能力; 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 提高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执法质量,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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