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以创业促就业。努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培育创业热土,激发创业活力。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资助青年农民工群体创业。实施农民工创业示范园计划,建立创业者入园孵化、出园兴业的良性机制。支持农民发展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和生态农庄。抓紧完善资本金补助、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简化审批手续等促进农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对农民创业按期交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应允许按规定延期缴纳。重视培育、引进和用好农民创业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需求,扩大开发农业中的工资性就业岗位,促进留守农民充分就业。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农田保姆”专业服务队,增加农村服务业就业岗位。
四、加快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进程,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9、盘活农村土地和林权资源。明晰农村土地财产权属,支持农民从土地的出让、转让中获取财产性收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实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扶持,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仲裁体系建设。全面建成从省到镇的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建设全覆盖。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稳步规范推进城乡土地增减挂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增加农民收益。统筹开展村庄整治,深入开展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强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大幅提升农房品质和市场价值。依法科学合理地确定征占用补偿标准,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以保护、发展和实现林农利益为核心,加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平台。引导农民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建立森林保险制度,完善地方各级政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将符合生态区位条件的退耕还林生态林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
10、推进集体“三资”市场化运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建立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让农民从集体“三资”市场化运营中获取更多收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对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股到户,让农民享有按股分红的权益。
11、探索农村“三权”融资。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融资试点。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等配套政策,实施政策性担保、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拓宽农民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