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做好农民工工作
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鼓励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措施,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形成促进输出与返乡创业的良性互动局面。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等为重点,发展家庭服务业。
2.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培养技能适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农民工为重点,逐步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推进农民工劳务品牌基地建设,大力引导、扶持、培育一批具有我省特色和具有较高知名度、信誉度、影响力的农民工劳务品牌,逐步形成以品牌促进就业、以就业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提升品牌的新机制。
3.保障农民工权益。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制化建设,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建设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农民工进入城镇落户和融入城市,推动农民工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文化生活、权益保护等方面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农民工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工精神生活。
专栏9:农民工服务项目
家庭服务业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家庭服务人员4万人以上,到2015年,共培训20万人。
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统一服务号码,规范服务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到2015年,在7-8个州市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统一规范的家庭信息服务平台。
农民工劳务品牌基地建设项目。围绕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依托技工院校,开设产业发展前景好、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一些专业(职业、工种),推进农民工劳务品牌基地建设,力争“十二五”期末培育扶持10至20个农民工劳务品牌。
州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公共服务平台,购置设施设备,制定工作规范,建设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每个中心含1个农民工接待室、1个农民工服务区。
县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增加规划面积150平方米,建设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每个中心含农民工接待室、农民工综合服务区和若干个农民工服务点(农民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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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对全体城乡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
1.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保障环境。完善省、州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形成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数据中心。建设覆盖城乡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立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灾备中心。加快发放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人事管理等领域。
2.加快业务经办支持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坚持 “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思路,建设统一、规范、标准化的社会保障应用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应用系统, 支持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军转干部安置、人才培养开发、引智、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业务的开展。提高数据集中层级,建设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支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等跨地区业务开展。
3.实施桥头堡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国际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数据库,建立与桥头堡人才战略相适应的专业化、国际化的信息交流平台,辐射周边国家,成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组织进行信息交流、人力资源与企业供需见面的大型网络平台。实现国际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交流。
4.提升监管和宏观决策能力。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加强调查统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监管、统计分析和决策能力。
5.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中心、省政务96128电话咨询中心、互联网服务渠道和基层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专栏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金保工程二期)
数据中心建设。建设省、市数据中心,形成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数据中心,加强对实时业务的支撑能力。
信息网络建设。建设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形成支持跨地区业务办理的网络环境。
社会保障卡发放工程。大力发放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达到2800万张,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建设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建设国家级信息系统灾备中心
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平台,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开展。建设跨区域的数据交换平台和结算平台。
桥头堡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国际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数据库,建立与桥头堡人才战略相适应的专业化、国际化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国际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交流。
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多渠道、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强“12333”、“96128”公共咨询服务平台建设。
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针对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制度化的分析预警机制,形成多层次决策支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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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层为重点,健全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服务设施,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明确职能职责,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健全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省、州(市)建设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市、区)、乡镇(街道)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行政村(社区)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管员)。2013年前,基本完成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2015年前完成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2.加强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服务对象数量,综合考虑辖区常住人口、用人单位数量、辖区面积、工作任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行政村(社区)协管员可由行政村(社区)干部兼职从事服务,工作经费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或专项经费等形式支付。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3.规范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规范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公共服务职能。实现电话咨询服务、互联网服务、基层信息平台服务、服务中心面对面服务和主动上门服务的衔接互动。整合资源,建设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