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2011〕52号)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经研究,现将《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省卫生监督所为省卫生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卫生执法具体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协调、指导下级及省内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三)承担受理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大案要案;
(四)承担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相关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省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资格、岗位准入、考核和培训等有关规定。
(六)承办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卫生监督所内设14个正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及综合协调所内政务、事务、文秘档案、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负责所内车辆调配、管理等后勤工作。人员编制10人。
(二)人事科(党务办公室)。
负责人事、劳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内设科室及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编制3人。
(三)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年度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及上报各项财务、物价、税务报表;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协助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编制2人。
(四)科教信息科。
组织实施全省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资格、岗位准入、考核和培训等有关规定,负责卫生监督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科研、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及各类业务报表上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协助组织实施和指导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所内信息系统及硬件、网络设备的建设和运维管理。人员编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