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当前,正值高温多雨季节,“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将至,各项旅游活动集中,中外游客来京较多,安全保障压力增大,是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易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北京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维护首都良好的旅游环境,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旅游行业安全
据初步预测,今年“两节”期间来京游客将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特别是市内重点公园及周边景区、京郊、乡村旅游将迎来高峰,全市住宿业、旅游景区、餐饮业、旅行社出入境和国内旅游接待、交通运输等将面临较大压力。为此,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全市住宿单位、旅游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生产、消防演练、服务管理、治安管理、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有效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警钟长鸣,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按照新修订的《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
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文件要求,针对本单位涉及的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安防设施等人防、物防、技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剧毒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严格管理,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重点包括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安全设施、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等,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集中力量“排大隐患,防大事故”。
(一)各区县旅游局要针对今年“两节”期间市民赴京郊、乡村旅游及短线游、自驾游人数可能增多的特点,调整相应的旅游活动,做好市民出游的安全提示和保障工作,完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着力做好本辖区旅游行业的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旅游企业、社会旅馆、乡村旅游、民俗村(户)的安全检查和行业监管,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与应急意识,明确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从确保首都旅游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