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宜政发〔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2011年7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安徽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以《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贯彻实施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
《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
--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切实成效。
--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有序,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
--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制度得到切实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