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规范化。市和县(市)、区政府及政府部门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内容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为重点,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展至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执法案卷。
19.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广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避免以“突击式”、“运动式”执法代替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2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定期清理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对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对于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要有计划地组织依法行政日常知识培训。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1.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所要求的各项制度,建立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动态梳理、调整、公布机制,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每年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六)健全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2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重要法定渠道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办法》,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检查。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与人社、监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合力。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OO%;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维持率达到90%以上;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达90%以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与业务培训,统一办案标准,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均衡发展。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23.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和创新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健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重大事件的预警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注重源头治理。建立由市和县(市)、区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