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中力量 攻坚克难
实施兽药GSP是兽药行业发展的挑战,也是机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千方百计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兽药GSP工作。现在距离明年3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兽药GSP只有不到半年时间,各级农牧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实行倒逼机制,集中一切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上下联动,抢时间、赶进度,强力推进,切实抓好实施工作每一个细节,扎实高效推进兽药GSP工作。
四、落实通报制度 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各地兽药GSP实施进度,合理组织兽药经营企业GSP验收,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省农业厅将继续抓好每月通报制度的执行,并将通报抄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市要按照验收时间计划表,切实按照计划安排,如期完成自愿申请验收企业的验收工作。同时,对明确不申请验收的企业,其兽药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要及时收回,并监督其停止经营。《广东兽药GSP简讯》将及时通报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市按时报送兽药GSP实施工作各类统计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材料。
附件:广东省实施兽药GSP工作责任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广东省实施兽药GSP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
兽药管理条例》、《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确保如期完成兽药GSP实施工作任务,规范兽药经营,保障兽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主要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各市农业(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实施兽药GSP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履行政策宣传告知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兽药GSP的法规政策,确保有关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到辖区内每一个县(区)、每一家兽药经营企业(店)。
(三)履行服务指导责任。督促指导申请兽药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店)按兽药GSP要求提升和完善自身条件,配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引导不申请兽药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店),提前谋划自身未来发展规划,确保2012年2月底前没有新进兽药订单和没有兽药存货,并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停止经营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