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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办)、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国农办〔2011〕170号)、《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1〕179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1〕18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选项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市场体系“三大载体”建设,提升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全省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选项原则

  1.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鼓励符合条件、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市县敞开项目申报,择优向省级推荐,所有产业化经营项目实行竞争择优立项。

  2.突出促进农民增收。坚持把与现代高效农业发展联系紧密、与农民增收联系紧密、产品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作为选项的首要条件。

  3.突出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优质粮油、特色蔬菜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等产业。各地入库的项目必须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突出扶持能够明显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重点扶持产业之外的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深加工以及深海养殖、捕捞等项目一般不予扶持。

  4.突出培育区域品牌。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品牌战略,创建优质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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