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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3 旱灾概况

  2.3.1干旱简况

  县境内由于降水分配不均匀及其他原因,干旱发生频率较高,常年有不同程度的春秋干旱,水田易受旱面积达6.32万亩。范围主要集中在山外乡镇,灾情重。

  据清道光、民国《融县志》载:1305~1928年有文字记录的大旱13次,其中1617年大旱,“民死过半,卖子女者数千”。1777~1778年,连续两年大旱,“民卖妇幼于湖南者数千人”。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同治四年(1865年)、光绪二年(1874年)、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及民国25年(1936年),这几个年份,都出现灾难性的大旱。解放后1953~1985年共发生干旱50次,轻度干旱31次,重度干旱19次。在5个干旱阶段(即春旱.后春旱、夏旱、秋旱、冬旱),又以后春旱和秋旱出现的频率较大。以1977年为例,是年的3~4月共61天,降雨量为135.2毫米,直至5月14日开始降大雨,雨季开始偏迟一个月之久,使早稻播种,插秧用水严重欠缺。1962年6月下旬~9月中旬总降雨最为242.2毫米,日雨量小于25毫米的持续天数达90天之久。夏旱接着秋旱,使中晚稻受到严重影响。196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出现近100天雨量200毫米的天气,其中:8~9月61天里,雨量仅为32.3毫米。1979年9~12月,总降雨量为19.2毫米,旱情达100天之久。

  由于年降雨量的80%集中在汛期4~10月,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地域差异大,以及受特殊的喀斯特地理地貌影响,形成了县东南部旱区(山外片区),山内东北部(融江片)中旱区,西部(贝江片、元宝片)轻旱区,山内乡镇出现旱情较少,主要发生旱情是人畜饮水困难。同时,由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比较滞后,年久失修,病险水库多,未能发挥工程最佳效益。

  我县洪涝、干旱并存和洪涝、干旱交替的情况比较突出,夏秋旱多,春旱少。

  2.3.2 干旱灾害影响

  长期以来,我县受干旱灾害影响主要是农业和农村,随着农田耕作指数提高、荒山荒地开垦种积面积扩大,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干旱灾害影响的范围在扩大,已从粮食种植区域扩大到经济林区,从农村扩展到城镇。

  我县大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临河而建,大部分乡镇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基本上有保障,但也有少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临河或河流流量较小,如安太乡、红水乡,拱洞乡、白云乡、滚贝乡,永乐乡等主要水源为山溪水或井水,遇到特别干旱年份就会出现供水不足的状况。其他村屯饮水易发生困难地区主要在山外三个乡镇,即和睦镇、永乐乡、融水镇,红水乡、拱洞乡部分地势较高的村屯,如高文屯、瑶龙屯等等。

  2.4 抗旱能力

 
 2.4.1主要抗旱工程

  我县现有水库29座,总库容2941.9万立方米,电站水库5座,总库容6.1397亿立方米;山塘35处,总库容0.0315亿立方米,灌溉面积100亩以上引水工程183处,设计流量8.141立方米/秒;提水灌溉工程 68处,其中机电泵站56处,总装机容量812千瓦,设计灌溉面积1.151万亩,水轮泵站12处,灌溉17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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