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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自治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机构

  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宣传部、教育和科技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畜牧局、招商局、卫生局、旅游局、政府应急办、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自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慧兰 自治县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韦怡翠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祥敏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耀华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明发 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文胜 自治县经贸局副局长

  吴雄军 自治县公安局副政委

  叶隆基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美萍 自治县交通局副局长

  韦向东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廖清立 自治县招商局副局长

  韦志军 自治县旅游局副局长

  陆承东 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

  宋 智 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自治县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统一指挥全县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定期会商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决定重大防控工作的决策和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杨祥敏(兼),副主任韦平新(兼)。联系电话:5122405、5124184(传真)。

  (二)自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县领导小组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协同应对”的原则,制订本部门应对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应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开展防治培训,并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组织甲型H1N1流感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工作;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向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的建议;加强信息报告,必要时实行零报告制度,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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