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县人民医院确保转运急救车辆24小时待命。转运急救车辆应配备相应个人防护、消杀药械等物品,并做好内部人员培训工作。转运车辆由县卫生局统一指挥调度。
5、卫生局加强与交通、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每日通报信息,及时掌握本省、本市及周边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措施。
6、交通局、融水火车站等部门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实施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8℃、具有流感样病例症状者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协助卫生部门送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明确诊断,并及时报告。
7、宣传部门协同卫生部门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在就诊或与他人接触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消除恐慌心理。
8、各乡镇要掌握本地出入疫区人员情况,进行跟踪检测、随访。
(三)应急阶段
在预警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卫生部门采取以下防控和救治措施:
(1)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强化预检分诊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对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病例及时进行隔离、报告和治疗,并采集样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2)强化病例报告工作。发现首发医学观察病例,卫生局2小时内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局,并组织急救机构将病人在有防护条件下3小时内送县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和诊治。
(3)加强病人的隔离、治疗。卫生局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况,适时启用定点医院,提高收治能力。必要时根据医疗资源的承受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治疗。轻症病人采取居家隔离治疗,重症病人及时转市级定点医院重点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4)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工作。县疾控机构在接到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后,2小时内对相关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例的可能感染来源、临床表现等进行认真调查;对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对出现症状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做好本县境内外省市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工作。
(5)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迅速划定疫点和疫区,对疫点实施封锁。疫点区域的有关人员,实施预防性服药并居家隔离留观措施。交通部门对疫区实施交通检疫,卫生部门开展应急监测,对发热呼吸道病人进行主动检索,并实施医学观察。
(6)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情况,如果疫情规模进一步扩大和蔓延,提出以下预防控制措施:减少公共娱乐活动;限制公众聚会活动;发布旅游劝告;加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消毒措施;加强对学生、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必要时建议当地政府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采取停课、停工、检疫、封锁等紧急控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