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2011-2015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市属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2011-2015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1-2015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0年,全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为深入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促进我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结合新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格局,优化群众体育发展环境,全面提高人民体质和生活品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坚持群众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坚持统筹兼顾,重在基层,促进各类人群参与健身活动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人数明显增加。到2015年,每周参加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不含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16岁以上县城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2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以上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