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
(十五)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全民健身条例》以及我县有关体育法规、规章,制定、完善群众体育工作的法规、政府规章。加强对施行《
全民健身条例》的检查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组织体育健身专家定期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屯,有针对性地进行健身知识辅导讲座。编辑出版科学健身指导手册,制定符合我县特点的全民健身宣传口号。
四、监督机制
建立督办检查机制,强化工作考核。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以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实施带动其他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过程的监督,及时反馈、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年度考核。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县政府报告。
五、组织实施
本计划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各部门、各系统也要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六、实施步骤
本计划采取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 2011年为第一阶段,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初步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2012-2014年为第二阶段,通过重点实施、逐步推进,全面展开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2015年为第三阶段,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并普遍取得成效,建立具有新宾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