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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执法三项规定培训的通知

  (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次修订的背景、原因和主要修订内容。
  (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与《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衔接。
  (四)《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
  (五)如何正确把握和运用“三项规定”的内涵等。
  (六)结合案例分析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表现形式。
  (七)市场价格监管及物价员队伍建设。
  五、培训时间
  原则上培训时间安排2天。全省培训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六、培训教材
  为保证培训效果,全省统一使用我局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
  七、教材征订及费用
  培训教材按工本费10元/本收取。各地级以上市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教材征订工作,请将所需培训教材数量报送省价格政策研究中心(征订表见附件),以便安排教材印制工作。
  在全省范围开展价格执法“三项规定”培训工作,关系到全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和市场价格秩序的规范,是落实“物价稳福”工程,推动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需要,各地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紧做好培训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安定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八、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40号三楼广东省价格政策研究中心,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人:余喜燕,电话:020-87602130,传真:87304695

  附件:价格执法“三项规定”培训教材征订表

  征订单位(盖章):      日期:2011年  月  日
教材数量经办人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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