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新宾满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市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新宾满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新宾满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抚委办发〔2009〕36号),设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简称“县卫生局”),挂新宾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及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局。
(四)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的职责。
(五)增加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国家药品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
(七)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八)加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职责。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本县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全县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危害人群健康的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对重大疾病的医疗质量等实施监测。负责卫生行业信息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