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多部门联合强化免疫宣传组,负责本地强化免疫活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走入社区、学校、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用当地各民族语言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村干部和乡村医生要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强化免疫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儿童和协助服苗工作,保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宣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组织并利用学校教师、学生参与强化免疫宣传工作,传递强化免疫信息,通过教师、学生向当地群众宣传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时间和对象。宣传活动要求在免疫活动启动前1~5天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
五、技术措施
(一)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质量,必须严格执行《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所有参与服苗与督导活动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使所有的参加人员知其意、明要求、清职责和任务等。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服苗技术规范、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到肚,确保服苗对象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或喂奶。
2011年9月5日之前,县(市)级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6日将培训工作总结报地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
(二)认真做好摸底造册工作
各县(市)要扎实做好摸底登记和造册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居委会、乡(镇)、村委会的作用,做到村村户户、每个社区、每条街道,特别是流动人口聚集区域,真正做到知户数、知适龄儿童数,杜绝任何死角,每轮接种后要与摸底信息作对照,做到无漏种,保证高接种率。
(三)AFP病例主动搜索
摸底登记和强化免疫期间,各县(市)要对2010年1月以后发病的AFP病例进行社区搜索,搜索的重点是残留麻痹病例。
(四)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各县(市)应采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灵活接种方式,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配备充足接种人员,确保每一名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必须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配的冷藏设备、疫苗、凉开水、服苗用具等。厂矿企业、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段要采取临时固定、巡回和入户接种的方式;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要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种的方式;偏远农村和山区要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接种人员应选择适宜时间入户,如早上或晚上,以确保发现更多的适龄儿童,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