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建设局: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对建筑行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培训和服务工作;督促用工单位签定并履行企业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地区环保局:开展人口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促进环境保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地区国土资源局:协助开展人口与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协助推进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实行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土地与资源政策。
地区统计局:定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和人口有关的数据交流和分析,为开展人口发展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提供信息支持;参与人口综合信息公报、人口发展趋势预测和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发布工作。
地区教育局:加强在校学生青春期、性知识等健康教育;协助提供在校生数量、分布、性别比等相关数据;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协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农村领证家庭子女的考学加分工作;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早期教育工作。
地区科技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纳入地区中长期科技工作发展规划;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研究和科技创新;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支撑条件平台建设;在项目安排、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服务活动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科学引导。
地区卫生局:依法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注册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组织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共同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对病残儿、不孕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
地区广播电视局:指导广播影视机构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科普知识和先进典型。
地区公安局:牵头开展地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探索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协助提供有关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统计资料和年度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统计资料;协助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宣传、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权益,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犯罪行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