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地区工商局:负责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和流动育龄人口从业人员。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有关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严格监管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市场;支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引入和推广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
地区扶贫办:根据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结合人口发展规划,制定扶贫开发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的政策措施,促进贫困计划生育家庭温饱问题的解决。
地区妇联:教育和引导妇女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育;在开展帮扶、救助等活动中,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地区工会:监督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经费和措施以及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地区团委: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大力宣传和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基本国情国策的教育,组织婚龄青年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积极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工作。
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
陈志江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郑连军 地区财政局局长
吕新宇 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
周 军 地区环保局局长
罗艾雄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阿瓦汗·阿不都拉 地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汤 梅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庞 波 地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扎 吐 地区民政局局长
阿尔斯郎·伊明 地区人事局党组书记
尤秀华 地区编办主任
昌正龙 地区农业局局长
辛跃华 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
祁 林 地区妇联党组书记
劳蔚然 地区工会党组书记
方永祥 地区扶贫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