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对地区环保局关于哈密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及控制计划请示的批复》(哈行署发〔2007〕60号)。
(三)编制原则
1.坚持完成总目标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污染减排,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2.坚持与相关规划衔接原则。保持与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等规划衔接一致。
3.坚持可操作原则。根据自治区要求,结合排污单位实际,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单位,明确具体措施,增强计划的可操作性。
(四)总量控制目标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07号)要求,结合地区实际,2009年哈密地区将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8423.23吨,同比增长1%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65811吨,同比增长1%以内。
三、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
2009年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4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679.2吨(见附表1)。
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工程减排项目4个(见附表4),其中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2个,削减129.2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减排项目1个,削减50吨;增加收集管网减排项目1个,削减500吨。
(二)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2009年计划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个(见附表5、6),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561.36吨(见附表3)。
1.工程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761.36吨(见附表6)。
2.结构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800吨(见附表5)。
四、总量控制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5年-2008年地区每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7828吨、7046吨、8311吨和8339吨。“十一五”前三年累计增长511吨,其中2008年比2005年增长6.13%。
2005年-2008年地区每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52084吨、40415吨、43370吨和66619吨。“十一 五”前三年累计增长14535吨,其中2008年比2005年增长21.81%。
(二)化学需氧量控制目标可达性分析
1.增量预测
地委委员(扩大)会议提出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7%。按上年城镇人口增长率测算,城镇新增人口1万人、低化学需氧量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新增1.19亿元计算,暂不考虑环境监测、监察系数,预计2009年化学需氧量增量为364.13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增量为2.78吨;生活化学需氧量增量为361.35吨。为避免新增量估算值偏小,2009年化学需氧量增量乘以1.2调整系数,预测化学需氧量增量436.96吨(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