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推进市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对市建设交通水利工程招投标、货物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等七大要素市场实行整建制进驻。按照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统分结合、彰显特色的原则,实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管理,推进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平台运行、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收费管理、统一监管监察,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透明运行。
3、创建“智慧政务”服务模式。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推进与市级部门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及区县、镇街、社区(村)服务中心的对接,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库,为行政事务网上集中受理、信息共享、流程再造、联审会办等奠定基础。深化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由单点单向式向多点互动式转变,为企业和群众申办行政事务创造便利条件。
四、实施步骤
1、中心筹建阶段(2011年8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筹建任务,开展审核进驻部门、事项和人员等工作。组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完成服务中心规划布局和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内部管理、业绩考核、公众评价等制度。
2、调试运行阶段(2011年9月-12月)。组织开展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软件系统联动测试和进驻人员岗前培训等工作,对服务中心试运行全过程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服务中心按期顺利启用。
3、深化拓展阶段(2012年1月-12月)。全面完善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功能,推进跨部门并联审批等工作,推动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联动,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功能。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性,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处室和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制度,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过问、定期检查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和服务窗口运转情况,及时研究处理重要办理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确保进驻到位。市各相关部门要对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审批、收费、服务等事项彻底进行梳理和整合,尽快推进各类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承办事项的处室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事项进驻中心到位、工作人员调配到位、对服务窗口授权到位。确保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所有不需要现场勘察、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均在窗口直接受理办结,促进政务服务的优质化、普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