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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五到位”示范基层国土资源所,由各基层国土资源所根据“五到位”建设内容,认真填写申报表和评分表(附件2、3),进行自评与申报;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各参评国土资源所进行考评打分,并择优推荐1个为“五到位”示范基层国土资源所;各市国土资源局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考评结果进行确认,并于9月30日前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创建工作总结,“五到位”基层国土资源示范所名单及申报表报省厅地环处(一式三份)。

  (三)对验收达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创建工作出色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将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用地指标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联系人:王洲平

  联系电话:0571-88877918

  电子邮件:wangzp@zjdlr.gov.cn.

  附件:1.基层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设内容

  2.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基层国土资源所申报表

  3.基层国土资源所地质灾防治“五到位”建设考核评分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基层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设内容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到位。

  积极宣传开展“农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辖区内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识到位。地质灾害易发区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均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备案资料齐备,评估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到位。

  二、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到位。

  协助乡(镇)政府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熟练掌握其相关内容。协助乡(镇)政府组织相关干部和受灾害威胁群众学习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到位。

  建立汛期巡查制度。协助上级部门或专业队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在调查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配合乡(镇)政府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检查落实防灾预案、两卡发放和值班情况,并建立格式规范、内容详细的巡查日志,相关巡查责任人签字齐备,台账档案妥善保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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