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市农办〔2011〕117号)
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农办、财政局,市供销社:
现将《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财政局
2011年9月13日
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为了有效保护西湖龙井茶这张“金名片”,全面推动西湖龙井茶产业的健康、有序、持续、高效发展,促进品牌提升和茶农增收致富,加快统筹城乡和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健康发展的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在杭州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茶叶行业,并对推动西湖龙井茶产业保护和发展,促进西湖龙井茶产业健康、有序、持续、高效发展、促进茶农增收致富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加工的企业单位、经济合作社、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报享受“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扶持政策。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西湖龙井茶名牌工程项目。生产和加工西湖龙井茶叶的加工企业在“七个统一”(统一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种质资源保护、统一开展病虫防治服务、统一实施品牌保护、统一发挥龙头企业示范作用、统一培育手工炒制中心、统一完善保护条例)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能按照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整体规划和工作框架,特别是对当地茶农在增收致富上发挥明显的作用。
西湖区、名胜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申报的重点加工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要以企业收购当地茶农面积、干叶数量(收购面积应在2000亩以上、干叶在15吨以上)、加工规模(年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企业品牌(市级以上名牌)等方面进行申报,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统一进行审核,择优审定奖励项目,确定奖励项目每个给予20-30万元资金扶持。
(二)西湖龙井茶产业项目。为切实保护西湖龙井茶可持续发展,对生态型茶园建设与配套设施开发,西湖龙井茶手工炒制工艺技术和配套装备升级,茶树“全价利用、跨界发展”等项目,并项目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西湖龙井茶的可持续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经西湖区、名胜区推荐,市级有关部门确定立项后,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30-40万元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