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一批专项资金已立项且在研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十一)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十六份送交所属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再由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统一送地级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汇总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将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其中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直主管部门直接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财政厅。地市科技局和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的书面申报材料统一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四)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申报时间
本次发布指南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9月8日下午5时。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下午5时。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袁海涛,83163837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姚 林,83170361
附件:⒈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⒉各单位推荐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
项目申报指南
专题一:LED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编号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