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珠府办〔2011〕38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珠海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为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发办〔2011〕8号)、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1〕34号)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09〕1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粤府〔2009〕139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8.1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将在校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给予帮助。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