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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胡 杰 固原市医院院长(脊柱外科、神经外科、普外科)
  郭旭东 固原市疾控中心主任(疾病控制)
  贺广霖 固原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动物疾病防控)
  李希善 固原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畜牧防治)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5名)
  马旺玺 固原市宗教局副局长、伊协副会长(民族宗教)
  蒲怀礼 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反恐侦查)
  张 锐 固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刑侦)
  李林峰 宁夏律师协会固原分会秘书长(法律)
  张文科 固原市信访局接访科科长(信访)

  附件:固原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固原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固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受委托,对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三)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办理市领导同志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个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四条 遴选的专家组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具有以下入选资格: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
  (二)具有较高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较高的科研和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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