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排名通报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1〕108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好政府公报的意见》(粤府〔2011〕2号)、《
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珠府令73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管理规定》(珠府〔2006〕18号)和今年行风评议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每季度办一期局信息量更新排名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公开排名通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市纪检、监察部门把政府公报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的做法,建立网站信息更新公开排名通报制度,网站上每增加或更新一条信息,计5分,及时(20个工作日)回复网上咨询的每条计3分。每季度将各单位公开信息量进行排名通报。
二、做好局政务通报内容报送工作
政务通报要把本部门拟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形成的文件及决定作为核心内容进行报送,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将所形成的政务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审核后报送信息中心(联系电话:3268039,传真:3268078)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