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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和科学布局原则。综合考虑全市经济条件、项目机遇、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县城和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在大型居住小区和居民集居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6个班以上)民办幼儿园。在乡(镇)把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中心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和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保基本、广覆盖,基本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资助力度,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在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家长交费、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育人为本、保教结合、以保为主原则。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强化师资队伍水平,努力提升保教质量,让更多的学前幼儿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
  (五)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的原则。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移民、富余劳动力转移及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学龄前幼儿数量分布,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实际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到2013年,全市新建各类幼儿园78所,改扩建65所,新增学前教育学位25650个,学前教育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班)需求,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0%、66%、55%以上;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县城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乡(镇)建设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建设村级幼儿园;县城幼儿园达到自治区示范园、一类园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自治区二类园标准以上;新增学前教师2560名,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实现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学前教育逐步普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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