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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二)年度目标
  1、2011年,新建26所、改扩建21所幼儿园,其中县城新建8所,市区新建、迁建5所;乡镇新建13所,改建6所;行政村新建7所,改建8所。为一类园以上幼儿园配齐保教设备及教师。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在县城新建标准化、规模化民办幼儿园,并对全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整顿规范,取缔关闭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各新建小区建设与居住规划相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在农村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学前适龄幼儿一年、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60%和50%以上。
  2、2012年,新建27所、改扩建30所幼儿园,其中县城新建3所,市区新建5所,乡镇新建9所;行政村新建10所,改建30所。鼓励社会力量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中心乡(镇)创办13所6-9班型的民办园。学前适龄幼儿一年、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63%和53%以上。
  3、2013年,新建25所、改扩建14所幼儿园,其中县城新建2所,市区新建1所;乡镇新建4所,改建4所;行政村新建18所,改建10所。为各类幼儿园配齐保教设备及教师。规范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确保每一个乡(镇)至少有一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对民办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创建一批示范性民办幼儿园。全市学前适龄幼儿一年、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0%、66%和55%以上。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学前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做到对学前教育投入与基础教育投入同步增长。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实现办园主体多元化。
  (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市区、县城学前教育
  (1)新建、改扩建公民办幼儿园24所。
  (2)在固原市区新建、改扩建公民办幼儿园10所,对新建12班型以上民办幼儿园由市规划部门、教育部门依据《固原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方案》确定建园方位,土地部门按政府成本价提供土地,原州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政策审批管理。使市区规模化幼儿园达到14所,容纳幼儿5670人。
  (3)通过政府保证合理用地(以政府成本价出售)、减免税费,对容纳幼儿人数达到180人以上的规模化幼儿园给予适当经费补贴(每生每学期50元)、资助公办幼儿教师或管理人员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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