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建设交通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沪建交〔2011〕770号)
各有关单位(处、室):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建设交通系统应急管理的特点,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市建设交通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以重点健全和强化应急管理关键环节的工作机制。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市建设交通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的决策部署,依托大部制改革后形成的市建设交通委组织体制和工作定位,构建和完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运行工作机制。
二、组织架构
(一)成立“市建设交通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市建设交通委应急管理委员会,是我委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我委应急体系建设和组织管理,研究、决定和部署我委应急管理重大事项,组织协调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建设交通委应急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
主任:
黄融(市建设交通委主任)
副主任:
马云安(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绿化市容局局长)
刘海生(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孙建平(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交通港口局局长)
蒋曙杰(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戴晓坚(市建设交通委秘书长)
(二)成立“市建设交通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市建设交通委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委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建设交通委交通战备处,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委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审核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建设交通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