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工程建设处:负责联系协调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委宣传处:负责联系协调市政府新闻办,以及建设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四、工作机制
(一)应急常态管理
在常态下,由应急委办公室及组成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协调规划编制、预案落实、信息汇总、督促指导、演练组织、
宣传培训、应急值守、队伍建设、专家管理、物资储备等工作职责。
(二)应急非常态管理
在非常态下,特别是突发重特大事件时,由应急委办公室发挥应急指挥枢纽作用,承担落实指令、辅助决策、情势研判、资源调度、处置协调等工作,并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府应急办的要求归口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五、应急通则
(一)建设工程、城市燃气、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响应
1、当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即赴现场,协调处置,并报市应急办。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到现场指挥时,委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参与抢险指挥部工作。
2、当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市级部门预案,由建设交通委负责协调开设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并根据市领导的意见担任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
3、根据突发事件灾种,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分别由交通战备处(应急办)、办公室、宣传处,建管办、重大办、设施运行处和专家组等组成。
4、交通战备处(应急办)履行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负责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
5、办公室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宣传处负责新闻报道口径和媒体舆论导向;建管办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的应急响应;重大办负责重大工程的应急响应;设施运行处负责管线抢险及基础设施的应急响应;建管办、设施运行处分别负责建设工程和设施、燃气的突发事件跟踪处置及调查评估工作。
(二)交通港口、绿化市容、房屋住宅、供水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响应
1、当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即赴现场,协调处置。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到现场指挥时,委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参与抢险指挥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