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工作,完善学校体质健康检查档案。
5.每年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教育工作履职情况,深入对口联系乡镇帮助解决“两基”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四)县民族事务局
1.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彝语文地方教材的改进和完善工作,重点宣传党的民族教育方针政策,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2.配合教育部门实施各类民族地区教育项目和计划,搞好民族寄宿制标准化学校建设。
3.做好民族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4.每年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教育工作履职情况,深入对口联系乡镇帮助解决“两基”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五)县统计局
1.配合教育部门核实“两基”基本数据,提供2008--2010年统计公报,做到口径一致,标准统一。
2.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做好教育经费的统计公告。
3.每年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教育工作履职情况,深入对口联系乡镇帮助解决“两基”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六)县科技局
1.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指派专人负责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指导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搞好本县青少年科普协会工作,举办科技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2.配合教育部门搞好“科技先进校”、“科技特色校”“科普教育示范校”的创建检查评估工作。
3.每年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教育工作履职情况,深入对口联系乡镇帮助解决“两基”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七)县公安局
1.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维护中小学师生合法权益,对侵害中小学师生合法权益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及时处理,对摧残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打击。
2.履行治安职责,对滋扰学校秩序和堵截、殴打、侮辱学生及抢劫学生财务的不法分子从重从快依法惩处。
3.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中小学生,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建立帮教对子,做好帮教记录。
4.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积极深入学校开展专题讲座,为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5.配合各乡镇、学校和社区搞好户籍登记和核查工作,为全县“两基”提供准确0-17周岁儿童和青少年户籍花名册。
6.每年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教育工作履职情况,深入对口联系乡镇帮助解决“两基”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八)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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