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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第二轮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


  附件2:
上 海 大 学 生 创 新 活 动 计 划

任 务 书

  学校名称:
  学校主管部门:
  计划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写日期: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九月

填写说明

  一、任务书要按照《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
  二、格式要求:表格中的字体 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任务书由所在学校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均为原件),报送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处。

学校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姓 名

性 别

职务/职称

工作部门

签字

 

    

 

    

 

    

 

    

 

    

 

    

 

    

 

    

 

    

 

    

一、前期工作基础 (600字以内)

(本校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发明创造、创新性实验、大学生竞赛等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具体成果,应提供有关资料复印件)

                        

二、计划实施思路 (500字以内)

(实施本校创新活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预期效果)

三、计划管理机制 (1200字以内)

1.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机构组成、分工)

2.项目运行及管理办法(申报、评审、运行、验收、变更)

四、计划保障机制(600字以内)

1.经费保障(配套经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2.条件保障(学校提供设备、场地、设施等具体情况)

3.激励机制(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认定,优秀学生的奖励措施)

五、其它(300字以内)

(其它需说明事项)

              

 

计划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在人员、时间、条件、政策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和对配套经费的意见)

         

校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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