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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日本本州东海域9.0级地震启示及有关工作建议的报告》意见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日本本州东海域9.0级地震启示及有关工作建议的报告》意见的函
(桂国土资函〔2011〕1072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征求对有关文件意见的通知》收悉,经研究,我厅对广西地震局的《关于日本本州东海域9.0级地震启示及有关工作建议的报告》(桂震报〔2011〕17号)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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