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做好创建平等就业环境工作。招聘周期间,各区(县)要积极引导招聘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平就业机会,消除就业歧视。招聘企业应避免设置年龄、性别、户籍和民族等职业准入条件。严禁招聘企业对录用就业人员进行体检时所采取任何形式的乙肝项目检测。参加招聘的企业要在创建平等就业环境,促进公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做好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工作。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七)做好就业落实和跟踪工作。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做好招聘企业与求职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数的统计汇总工作。招聘活动结束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和工商联将要选择5个城市,委托第三方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跟踪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落实就业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做好招聘场地安全检查工作。招聘活动现场要确保安全第一。要落实安全责任,以预防为主。要对招聘活动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七、招聘周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成立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总工会、工商联共同参加的招聘活动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工作。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落实、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情况及时上报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的收集、整理、向社会公布和上报工作。

  (二)市、区(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门前要悬挂活动横幅标语。

  (三)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招聘周期间的活动情况。

  请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自5月16日至22日,将每天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5日前将招聘周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