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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切实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江少伟

  副主任:杨仲敏(县府办副主任)

  沈才忠(县水利局局长)

  委 员:刘月方(县农办副主任)

  叶文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晓洪(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何慧丰(县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

  蓝朝星(县财政局副局长)

  叶华青(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柳新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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