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景政办发〔2010〕143 号),现将《2011年度乡、镇(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2011年度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乡镇(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 考评细项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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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14分)
| 政府领导重视,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领导明确。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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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明确,落实工作人员。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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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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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县里征文活动。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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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26分)
|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度、公开台帐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能落实到位。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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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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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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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15分)
| 在所属的工作场所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落实人员设备。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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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窗口、街道活动中心等场所设有相应的政府信息查阅点。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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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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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网站首页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链接。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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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15分)
| 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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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建好台帐。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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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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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15分)
| 设立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工作人员和受理流程。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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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文书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建好台帐。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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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和月报情况(15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在3月10日前上报并于3月31日前在网站公布。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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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在下一个月月初5工作日内报送县政府信息中心。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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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县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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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情况
| 保密审查情况
|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和有关程序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为零,发生影响稳定事件被查实的,每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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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处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未及时妥善地处理、答复公众的举报投诉,发生向县里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次扣3分;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败诉的,每起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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