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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全面完成《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积极构建“安康幸福、景秀人宁”的中国新畲乡,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上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计划

  各单位要深化实施《纲要》的重要性认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方案》明确的分工任务,抓紧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并突出重点工作的年度实施进度安排及主要措施,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目标任务有序实施,如期完成。请各乡镇、部门在2011年7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增强全局观念,注重协同配合

  各乡镇、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务求真抓实干,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各项目标任务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承担牵头职责,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推进目标任务实施,配合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别是《纲要》明确的重要指标任务,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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