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学校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学校发展特色教育和特色学科,为学生提供多种教育和自由发展空间,促进学生成才。
师生身心健康促进工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运动场地达标建设,按规定配齐设施设备,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开展教师体育锻炼活动,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全民继续教育促进工程。整合全市教育资源,建立面向市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制度。加快建设社区教育基地网络和工作者队伍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体系,为市民享受社区教育创造条件。
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体制
1.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决策机制、考核监督机制和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机制,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2.明确发展教育责任。成立太原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任务,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制定《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分工方案》,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教育任务,将教育发展工作考核列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教育经费增长投入机制
1.增加政府教育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确保教育发展增长需求。
2.保证教育重点项目资金。把公办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纳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筹措安排教育项目建设资金。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
3.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教育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教育发展。
4.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建立权责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教育经费投入考核问责制度。
(三)推进依法治校和教育督导
1.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修订完善太原市地方性教育法规,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校代会或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权利。
3.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专职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实行督学任职资格制度。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责任的督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服务并重。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