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江苏省人才学会会员的通知
(苏人社办[2011]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江苏省人才学会是由江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省内外人才学专家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开展人才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我省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提高学会的影响力,更好地开展工作,经研究,现面向全省范围内各有关单位征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现就会员征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条件
(一)单位会员
凡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1. 省辖市、县(市、区)的人才学会(研究会);
2. 省直单位和在宁部属单位的人才学会(研究会);
3. 各行业、高等院校的人才学会(研究会);
4. 全省各种有关人才研究的机构。
(二) 个人会员
凡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1. 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人才工作者;
2. 热心参与并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贡献的人员。
二、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予以监督;
3.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获得本会工作信息和研究资料的优先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 承担本会交给的研究任务和其他工作;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5. 向本会推荐会员;
6.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四、报名事宜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认真填写《江苏省人才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1),并积极组织单位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在人才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具有一定造诣的同志认真填写《江苏省人才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2),于2011年7月31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学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