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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评估标准

类别

项目

分值

序号

评比内容

标准分

评分说明

一票

否决

指标

充分就业

-

1

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

-

一票否决项目

2

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一个季度内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5%以上。

-

一票否决项目

3

辖区内“零就业家庭”一个月内动态清零。

-

一票否决项目

4

建立辖区内本地户籍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台帐,并按季度更新。

-

一票否决项目

5

对辖区内失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和零就业家庭情况,建立专门台帐,动态信息按月更新。

-

一票否决项目

-

6

专职协理员按照不低于每6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名的标准配备,服务对象6000名以下按不少于1人配备。

-

一票否决项目

7

协理员全部持有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岗位工作年限3年以上,持3级证书。协理员就业服务工作做到“一口清”。

-

一票否决项目

8

工作经费按照社区就业任务数量、质量足额安排,并有制度性保障。协理员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5倍水平,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

一票否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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